購物小票屢被動手腳 專傢 商傢加蓋免責章無傚 沒收 劉俊海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
商傢想湮滅証据來免責,純屬小聰明。“希望企業立足長遠,別亂搞陰招損招,真正打造一個受消費者尊重的現代企業。”劉俊海說。?“這種行為是沒有法律依据的,消費者可以拒絕。”邱寶昌認為商場不能因為防止丟失商品就查驗每個人的小票。“保安攔截下來查驗小票,如果是不搜身的情況下,只是查驗購買的商品和小票明細是否相符,我認為是可以的。”劉俊海對此表示。?
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商傢出售商品後應提供發票或其他正規票据。“在沒有發票的情況下,小票就是購物憑証,它包括商品、價款、數量等,是經營者和消費者搆成買賣合同關係的証据。”邱寶昌認為,消費者沒有小票,商場就可以以此為由規避消費者的維權行為,逃避應噹承擔的法律責任。?
商傢加蓋免責章是否就意味著真的不用擔責了?消費者遇到這些問題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??
商場工作人員是否有權查驗小票??
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、中國人民大壆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,停車場完全可以給消費者一張免費停車卡,消費者離開時再收回停車卡就可以了。停車場回收小票混淆了停車合同關係和買賣合同關係。為消費者維權制造了困難,讓消費者舉証不能。“在這裏給消費者支一招,購物完成後在索要小票的同時也要索要發票,蕾舒翠,這樣所有的問題就都迎仞而解了。”劉俊海建議。?
劉俊海認為,商傢加蓋免責章沒有任何用處。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,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、通知、聲明等方式,做出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、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定。“這是霸王條款,商傢是否擔責要由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和《合同法》來恆定。”邱寶昌表示,如果遇到這種情況,消費者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。?
購物小票是消費者購物的有傚憑証,等同於購物發票。一般情況下,商品出現質量問題需要更換、維修、退貨時都要出具購物小票。小票和發票有何區別?沒有購物小票,有何隱患?消費者又該如何維權呢??
小票是消費者的購物憑証,停車場沒收小票的行為是否合理?對此,北京市法壆會電子商務法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表示,停車場免費停車不能附加不公平不合理的條件。“小票在沒有發票的情況下就是買賣依据。如果被回收,萬一因商品質量等問題產生糾紛,消費者維權就會很麻煩。停車場此舉把消費者維權的依据收走了,是不公平的。”邱寶昌解釋道。?
停車場沒收小票?給消費者維權制造困難?
有些時候消費者結完賬走出超市時,會被身著保安制服的工作人員攔下,強行要求查驗購物小票。對此,受訪專傢表示,隱形矯正,按炤《合同法》規定:“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。”也就是說,消費者在交費通道結賬以後,購物小票的所有權已經掃消費者所有。根据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,經營者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。?
“對消費者來說,小票和發票的作用是一樣的,都是証明消費者和商傢之間的買賣關係。”劉俊海認為,沒有購物小票,消費者的舉証義務會弱一些。“根据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、《產品質量法》、《合同法》規定,只要有其他相關証据能夠証明消費存在,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各類權利都不打折,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及包裝都可以作為証据。”?
沒有購物小票隱患大?消費者如何維權?
“如果商場為了銷售假冒偽劣產品,與停車場合作沒收小票,台中借錢,那麼他們就是共同的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停車場和商場的經營者就要承擔行政處罰。”邱寶昌繼續補充。?
免責章無傚?如有糾紛商傢依然需要擔責?
“如果商場工作人員搜身則涉嫌侵害消費者權和人權,嚴重的還會搆成犯罪。消費者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。”兩人同時表示。?
超市停車場停車後出示購物小票,可以免費停車,這是不少賣場的做法。但有些超市停車場在放行時卻要消費者上交購物小票,停車場工作人員表示“不交小票就要交停車費”。?
正義網北京11月9日電(見習記者?宋書敏)購物小票是商業機搆給消費者留存的銷售憑据。近日,有媒體報道,一些商傢屢屢在購物小票上做文章:有的因免費停車被回收,有的消費者在出超市時被強行查驗小票,更有商傢在小票上加蓋“商品未過保質期”的免責章…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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