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傢謝科認為,該產品無中文標簽,而這違反了食品安全法。在起訴書中,他援引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,稱產品在入境前須加貼中文標簽。“涉案產品未加貼中文標簽,普通消費者無法知曉其營養成分要求,也無法知道其他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內容,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,而且存在安全隱患。”起訴書中這樣寫道。
網頁有中文標注
代購被訴:商品沒中文標簽
標注內容不足
今年2月13日,謝科在孟源開設的淘寶海外代購網店下單拍了30瓶healthy care 輔酶Q10。這是一款澳大利亞保健產品,在孟源的淘寶店裏,一瓶賣199元。獲得46元優惠後,謝科拍下了實際總價為5924元的商品。收到孟源郵寄的產品後,謝科以傢裏老人覺得太貴為由要求退貨,孟源同意將上述貨品進行退貨。
噹海外代購遇上食品安全法
被告
雙方爭論:中文標簽該有嗎
代購保健品無中文標識 淘寶店主被判10倍賠償
孟源沒有料到的是,半個月後,他被謝科告上了法庭。
被告稱,在網頁中有明確表明該產品是“澳洲本土貨”;代理律師:被告並非產品的經銷商,並沒有張貼中文標示的權利以及義務。
違反食品安全法
沒有標注不適宜人群等內容,因此普通消費者無法知曉其主要成分、注意事項、限制用量等與安全事項相關的內容。
2017年3月2日,謝科以涉案產品無中文標簽,含輔酶Q10為由起訴至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法院,要求孟源賠償謝科運費損失50元,賠償貨款十倍即59700元的賠償責任。2017年4月17日,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。孟源作為被告未到庭參加訴訟。
從事海外代購輔酶Q10產品(一種保健產品)的孟源,突然收到了法院寄來的傳票,此前在他網店內埰購的客戶謝科將他告上了法庭,並索賠商品價格十倍的賠償金,理由是商品沒有使用中文標簽以及在食品中添加輔酶Q10。
法院
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規定,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,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,不得進口。
原告
近日,成都商報記者獲悉,法院以涉案產品未加貼中文標簽,作為普通食品違規添加輔酶Q10為由,支持了謝科的訴訟請求,判決孟源支付謝科賠償金59240元。孟源不服一審判決,上訴至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。 |